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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恶作剧式“晒娃”请三思

数字技术的应用给当代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我们未曾注意的问题。社交平台的“晒娃”行为、各机构收集的成长信息、线上购物或调查产生的数据记录,已于不经意间为孩子编制了一份“不可磨灭的档案”,并可能成为对儿童的变相“监视”与“侵害”。《晒娃请三思:数字时代的儿童隐私保护》作者结合诸多现实案例,细致且犀利地呈现了儿童信息过度共享存在的安全隐患、法律风险以及对儿童自身成长可能产生的危害,为家长、护理人员、教育工作者等相关人员提出了深刻的警示。本文为书中选摘,以飨读者。

数字时代,恶作剧式“晒娃”请三思

《晒娃请三思: 数字时代的儿童隐私保护》

[美]莉亚·普朗科特 著

张昌宏 译

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文|莉亚·普朗科特

最近,一家法院裁定,来自华盛顿特区的一对夫妇未能对他们的两个孩子尽到监护职责。原来,这位父亲在社交网站的某频道发布了一系列视频,展现对于“大部分旁观者而言……什么行为很像是虐待儿童”。尤为令人不安的是,在一段视频中,父母把可消逝的墨水泼洒在儿子的卧室里,并对他大发雷霆,又喊又叫,还骂儿子把屋子搞成一团糟。然后,他们告诉孩子“这只是个玩笑”。这时,孩子自然非常生气,他们又嘲笑孩子,说不要发那么大的火。这个典型脚本在很多晒娃视频中都反复出现:他们先把孩子置于不恰当或危险的境地,捕捉孩子必然会有的情绪反应;接着透露这“只是个恶作剧”;然后,他们把这一幕记录下来,还不忘嘲笑孩子竟然受不了这点委屈。

法院下令,必须把这两个孩子从他们家里转移出来,交给其他人照看。孩子的父母已经暂时封停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他们拥有大约75万粉丝。许多视频观看者向政府部门揭发了这个家庭发生的危险行为。事态的发展表明,这位家长发布的视频,虽然侵害的是自己孩子的隐私,却构成了犯罪。这是因为,他们让外人目睹了在这个家庭里正在上演的恐怖事件。这也表明,正是为了生产新颖且能够带来轰动效应的视频内容以博眼球,才促发了如此恶劣的危险行为。

无论你怎么理解其中涉及的复杂因果关系,在有关隐私和恶作剧的讨论中,两个基本要点是明摆着的。第一,恶作剧事件一旦进入数码世界便失去了控制,人们再无法将其从互联网上清除。视频涉及的一名男孩名叫科迪,在他的父母发布的大多数所谓“玩笑”视频中,科迪是被捉弄的对象。看来,他在这个家庭里经历了一场噩梦。某种程度上,只要视频永远存在于网络,他就要继续遭受噩梦的折磨。对于科迪来说,这事关他现在和未来的人生机遇。决策者们根本不需要通过经纪公司来挖掘,也不需要通过算法来分析,就可以了解他童年时期的私人信息。他遭受的屈辱、恐惧、愤怒以及其他许多情绪就明摆在那里。

讨论隐私和恶作剧的第二个基本要点是,当今许多孩子都是父母恶作剧的对象。不过“恶作剧”之间存在差异,像科迪经历的这种实际上是对孩子的虐待和忽视,而有些恶作剧没有达到这般恶劣的地步。低级趣味的恶作剧,或者根本不好笑的恶作剧基本不会违法。然而,尽管父母在晒娃过程中尽量避免触碰虐待和忽视儿童这条法律底线,当今商业晒娃和普通晒娃的故事中确实存在令人不适的情节——父母针对孩子的恶作剧。

孩子们是天然的喜剧天才。但如果我们是以孩子而不是自己为代价来取乐,也不是与孩子一起欢笑,其中的甜美就变味儿了。以深夜电视节目主持人吉米·基梅尔为例,他每年都会组织万圣节恶作剧活动:父母假装把孩子讨来的万圣节糖果都吃光,然后将孩子们的反应拍摄下来,把视频线上。2017年,吉米·基梅尔在社交网站播出标题为“我告诉孩子我吃光了他们全部的万圣节糖果”的视频,是各位参与活动的家长的视频集锦,观看人次超过了280万。实际上,吉米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父母发来的参赛视频。以下是剧透:对成年人来说,拿走幼童的糖果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但对幼童来说,这并非易事,他们很难接受这就是事实。对有些孩子来说,简直是天翻地覆;有些孩子则竭尽全力保持镇定,可是内心早就崩溃了。这玩笑深深地伤害了他们,把眼下万圣节的欢乐一扫而光,并且颠覆了“父母值得信赖”这一基本观念。

如此多的父母参与了这场活动,这就引发我们思考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成年人的幽默品位有多大程度是建立在我们应当视为欺凌的行为之上呢?欺凌是一个饱含争议的词语,也许可以使用“网络欺凌”这个字眼,来描述潜藏在某些商业晒娃行为和一般晒娃行为背后的动力。

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教育人员、立法者和其他决策者越来越关注此事,考虑如何解决青少年之间的欺凌行为,以及如何保护孩童和青少年免受由此带给他们的伤害。从许多方面来看,数码世界加剧了这种风险和挑战,因为孩童和青少年可以通过各种设备和平台昼夜不停地参与交流互动。决策者的普遍反应是,各州必须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对各州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便在欺凌行为发生时,教育工作者和执法人员可以采取措施进行干预。

让我们看看某州打击欺凌行为的法律规定。这条法规将欺凌定义为“针对另一名学生实施的单一重大事件,或一系列事件,涉及书面、口头或电子通信,以行为、手势或任何组合形式……对受害学生造成情绪困扰”。该法明确规定,欺凌涵盖“基于学生真正存在或感知到的个体特征而导致的权力失衡所引发的行为”。这条法规仅在学校范围内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条文中使用了“学生”这个字眼。

现在,让我们做个思维实验,将该法律条文中的“学生”换成“未成年人”,情况会怎样呢?这条法律会禁止这类事件发生,即对18岁以下的人造成情绪困扰的重大事件,包括基于一个人的年龄而产生的权力失衡所引发的事件。将你的孩子的困扰公之于众——从孩子们那里拿走他们的万圣节糖果,把他们的情绪反应拍摄下来,并把视频分享给全世界的人观看——似乎符合调整后的法律规定所禁止的事。不管用什么办法来衡量,这都是对孩子造成情绪困扰的重大事件。这个恶作剧事件本身就存在权力失衡问题。父母的角色使得成年“恶作剧实施者”能够拿到糖果,子女的角色使得子女处于依赖父母的地位。如果父母说糖果没了,他们怎么能将这些糖果追索回来?实际上,孩童的角色还确保家长会从孩子那里得到他们认为值得拍摄的情绪反应,因为从心理发展的角度来看,儿童极可能会对这种“恶作剧”产生强烈而复杂的反应。

尽管法庭不会就丢失的万圣节糖果案件开庭审理,但是成年人有能力思考,而且应该思考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坚持的一些常规做法。我们确实要考虑,如何向孩子解释这种做法:可以拿走他们的糖果,让他们痛哭,并将哭泣的情形拍摄成视频,分享给他人观看;但是,他们如果对其他小学生做同样的事情,就会在学校里遇到麻烦,当地的执法人员可能会找上门来。

我们对孩子解释,他们不能喝啤酒,不能驾驶汽车;那就欺凌而言,我们能以近似的方式给出正确的解释吗?我们如果还不能,就应该重新考虑万圣节的恶作剧行为:加入捉弄孩子的行列,或观赏其他家长怎么捉弄他们家的孩子。从根本上说,我们应该反思当下对这种做法的接纳态度——我们接纳了业余爱好者或专业人士分享出来的、以孩子为捉弄对象的“恶作剧”。这更多的是病态取乐,而不是长大了就能做的事情。

数字时代,恶作剧式“晒娃”请三思